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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's picture中醫師李宇銘博士

怎麼證明人是素食動物?



對於素食的另一種爭論,在於人類是「素食動物」還是「雜食動物」?


其實,這本來是一個科學的問題,而且應該早有定論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——人類肯定是素食動物


這是從人體的生理結構與各種動物的生理結構作比較之後,所得出的結果。這些研究可多了!不想在這裏贅述,有興趣者不妨看看這個《拯救地球》網站的前兩篇:〈人類原本應該吃甚麼?〉〈我們是雜食動物嗎?〉,也可以看看《食物知情權》的〈我們天生吃素?〉一文。


不少人會用一些中學的生物學常識,造成「人是雜食動物」的印象,例如說人類有「犬齒」,證明人的牙齒可以用來撕開肉類。當然這個誤會,比較一下自己的牙齒和小狗的犬齒就自然知道答案了;又例如說人類的盲腸退化了,就說明人不是像兔子那樣吃素(兔子有很大的盲腸),但這只是證明了人類不是兔子那種吃草的素食動物。要知道素食動物之中也有很多種類,而人類是最接近靈長類動物的——有誰見過猩猩會趴在地上吃草?


各種動物和人類的身體結構比較圖表
圖片來源:《食物知情權》

不過持平一點的講,我覺得用生理結構去說明人類是素食動物,還有不足之處。例如以大熊貓為例子,熊貓的身體結構是肉食動物,可是牠後來「改吃素」了!變了喜歡吃竹子;又例如貓狗都是肉食動物,可是現在不少養貓狗的人,也將牠們「改吃素」了。素食的貓狗非常潮流,他們也活得很健康。因此,單純用身體結構來說明人的飲食,還是有不足之處。


在這裏,還想說一個我認為最刺激的方法,證明人類是素食動物!


接受挑戰,來證明你是雜食者吧!


這方法我是從 Gary Yourofsky 的素食講座之中學習得來的,我覺得這個論證確實厲害,且人人可嘗試!假如你認為自己是雜食或者是肉食動物,挑戰你做以下實驗,去證明自己的飲食方式。實驗的「三部曲」如下:



第一步,手捕:到公園去,嘗試發現一隻松鼠(找不到松鼠就找一隻麻雀吧),然後你要親手去抓住它,過程不可使用任何工具、要追捕;


第二步,口殺:抓住以後,在松鼠還沒死之前,你就要用你的牙咬死他,咬的過程中要張開眼睛看著,要有一副很享受的樣子;


第三步,全吃:你要一口一口地吃,且不可挑食,不可選擇只吃某些部分,要將皮毛、眼睛、內臟也全吃下去,流出來的血要喝下不要浪費,咬破裝著糞便的腸子,骨頭吃不下也要咬碎慢慢吸啜,直至全部吃完為止。


當然,我相信這個世界上,只有極極極少數的人能夠完成這個「實驗」。大部分人就連第一步「抓到松鼠」都已經投降了,更莫說親口咬下去。


人皆有惻隱之心?


這個論證,就像孟子的「孺子入井」一樣。在《孟子・論四端》中說:


「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,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,皆有怵惕惻隱之心。」

假如你見到別人的孩子快要掉下井裏面,你肯定會忍不住要去救他吧。這一個哲學上有名的論證,用來說明人人皆有善心,自古傳誦;而上述吃松鼠的實驗正有異曲同工之妙,證明了人的本性。



自然界之中的肉食或雜食動物,牠們對於鮮血、獵殺,都是毫不留情的。吃肉的動物確實是喜歡吃鮮肉,享受鮮血淋淋場面。人類呢?假如肉類沒有經過煮熟,生吃牛肉雞肉豬肉,大部分人都頂不住了,更何況是用自己的口咬下去?往後的都不用說了。


現在的人喜歡吃肉,其實不是真的喜歡殺動物,只不過誤將「肉」變成了一種「食品」,從而忘記了它的出處——來自有生命的動物


由於現代的職業分工仔細了,已經甚少有人需要自己親手屠殺動物。假如給你另一個挑戰——以後吃肉都必須要自己親手屠宰,你覺得你能吃得到多少種肉類?


Gary Yourofsky 的《Best Speech You Will Ever Here》(中文字幕):


「大醫道」創辦人

中醫師李宇銘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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