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有新聞報導導盲犬不幸死亡,引起網民關注和討論。本文好快討論少少導盲犬:
導盲犬的基本事實
導盲犬的必要性
導盲犬的道德考慮
注意:本篇雖然反對導盲犬,但態度不強硬,只希望拋出重要的考慮。
1️⃣ 基本事實
根據香港失明人士協會,導盲犬的帶路方式,是「主人先要知道怎麼到達目的地,再指令導盲犬直走、右轉或左轉,路途中,導盲犬負責不讓主人碰撞或摔倒,或因為路面情況突變而引領主人避開障礙物」。上述效果跟一般狗隻的自然習性相違背,因此牠們必須經過嚴格訓練才可以成為合資格導盲犬。
具體來說,為了完成任務,導盲犬被訓練出極高自律能力,不受外界干擾,我們不得隨意跟導盲犬交流,牠們也要學懂拒絕其他人及其他動物的互動,因此導盲犬的一生(除了跟主人)基本上沒有社交生活。
此外,為了服務主人,導盲犬亦被訓練出控制生理需求的能力。例如,牠們上廁所,是按 command(指令),不是按 demand(需求)。當然,你也會訓練家犬或小朋友不能隨便如廁,但與之相比,導盲犬受規管的程度明顯比較高。
最後,我們不可能取得狗隻的同意。因為狗不能說話,無法像人類般表達同意。
2️⃣ 必要性
導盲犬是否無可取代?有人提出類似「導盲人」的建議,若要帶路,由人類負責不是更有效嗎?而且,可以避免過份扭曲習性的訓練、製造更多工作機會、有機會獲得導盲人的同意,似乎值得考慮。
而且,隨著科技發展,人工智能可以提供更好的輔助工具嗎?我不知道,亦懷疑現時沒有相關發展。如是者,其實值得發展。
最後,還要思考導盲犬整體而言究竟好不好用。這方面就需要諮詢使用者,我無法評論。我只是認為大家還要考慮失明或視障人士眼中有多欣賞導盲犬制度,不能只見他們會用導盲犬就假定他們很滿意現狀。採用導盲犬不代表甚麼,畢竟現時輔助工具的選擇都不多。導盲犬也許存在外人未能理解的缺點;失明或視障人士有可能(亦有權利)贊成研發替代方案。要是連用家都想要其他選擇,社會就更加沒有理由堅持導盲犬制度了。
(離題一下:宏觀地看,社會整體對視障人士友善,才是主要目標;導盲犬只是達成這個目標的其中一塊拼圖。除了帶路工具,社區建設、大眾接受程度等,亦是重要因素。導盲犬從來都不是全部。)
3️⃣ 道德考慮
廢除導盲犬制度的倡議者很容易被批評「咁你即係唔理盲人」,但通常反對導盲犬的人只是認為我們應該研究其他替代方案,而非犧牲盲人的利益。因此上述批評並不成立。
但為甚麼要尋求導盲犬的替代方案?導盲犬制度面對甚麼道德挑戰?從動物倫理角度,取代導盲犬的道德理由大致可歸納如下:
📍 剝奪物種應有的生活:身為狗狗,自由活動、社交生活、基本生理需求的滿足等,都是構成其美好生活的重要條件。但導盲犬訓練卻注定剝奪這一切,導盲犬身為狗,注定活得不像狗,無法「能盡其性」、無法 flourish。(此理據訴諸「能力進路(capability approaches)」。)
📍 剝削:試想如果是導盲人,情況就麻煩許多,要發薪水、要保障勞工權益、要徵求同意⋯⋯他們更可能辭職!但如果採用導盲犬制度,就方便多了。狗狗(以及其他馴化動物)沒有能力拒絕、無須領薪水,易於佔便宜,最終淪為人類的單純工具。說穿了就是欺負弱小的剝削。
📍 痛苦:痛苦本身就是應該避免的壞事,無論承受痛苦的是人類還是非人類,都該同樣納入道德考量。無論是導盲犬的訓練還是生活,狗狗都難免承受諸多不適。假如整個導盲犬服務並不必要,這些痛苦也是不必要的。
📍 同意:我們不可能取得狗的同意才給予導盲犬訓練。你可能說「但我們無法取得狗的同意呀,所以這點不應該納入考慮!」,但真的是這樣嗎?一般來說,如果某個計劃會傷害你,但我無法取得你的同意,我應該寧願收手也不繼續。若是如此,導盲犬訓練亦應同樣,因為導盲犬訓練一定會傷害狗的利益,「無可能取得同意」反而代表我們應該停手。(再者,動物只是無法用言語表達意願,但意願一定要用言語來表達嗎?那麼沒有語言能力的人⋯⋯?)
有指不想導盲的狗隻根本無法成為導盲犬,例如在訓練過程中不配合、不投入的狗,經多方評估後,如果發現牠不適合成為導盲犬,便會放棄培訓,改為叫人收養。因此,能成為導盲犬的狗都是樂於成為導盲犬的狗。但這個說法的問題在於把「適性」視作「同意」。淘汰、過濾、個性不合的狗,只是篩選適性的狗,不等於取得同意,也不等於考慮了狗的最佳利益。
有人會問:那麼寵物、緝毒犬等,都要廢除嗎?我認為不同議題須逐一討論,廢除導盲犬本身不等於寵物和緝毒犬都得廢除,所有議題都有其獨立需要考慮的東西,我無法在此一併列舉。但簡單說,寵物確實有道德問題(即使撇除買賣),而且尤其容易被忽視,因為主人大多數都有良好意圖,「我咁錫佢,你話我唔道德?」,這心態使人更難察覺寵物的道德問題。但有機會再談吧。
狗狗向來是人類的朋友,但千萬不要因此而美化導盲犬與人的關係。無論是為了視障人士還是狗狗,基於上述考慮,導盲犬制度確實值得質疑。
中大哲學系碩士生 呂文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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